英籍印度小說家賽爾曼魯西迪(Salman Rushdie)也許是本世代最出名(有些人可能會說是惡名昭彰)的作家之一。這位寫出《魔鬼詩篇》的作者曾在數個伊斯蘭國家被強烈撻伐,伊朗精神領袖霍梅尼甚至對他下達追殺令。他不僅是小說界的巨星,也享受巨星般的生活─他的前妻是名模主持人 Padma Lakshmi,最近與高挑女星 Pia Glenn 過從甚密。顯然因為文學成就而封爵或在U2演唱舞台當嘉賓,並不代表他可以違反 Facebook 的使用真名條款;最近該社群網站停用了他的帳號,並要求他用護照上的名字 Ahmed Rushdie 重新註冊。

在網路上求民主只會引來逮捕、刑求和謀殺

Facebook 對魯西迪提出他從未公開使用本名Ahmed的抗議置若罔聞,因為根據 Facebook 的使用者條款,使用者只能用政府核准身分證明上的名字申請帳號。此條款和競爭對手 Google+ 的類似規範在網路上掀起強大的反對聲浪。NGO 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列出的鎮壓型國家高達四十二個。在泰國,即使在網路上對皇室最輕微的批評,都可能遭致最多十五年的刑期。無數部落客指出,任何參與類似「阿拉伯之春」運動的人,都將自己和家人置入險境。光是敘利亞反抗行動就有三千五百人因參與而喪命,在網路上用真正、可追蹤的姓名表達對自由和民主的追求,顯然是將自己暴露在遭逮捕、刑求和謀殺的危險之中。

匿名的正當性

你不需要是反政府運動人士,也可以有不想在網路上使用本名的理由。人們想匿名使用社群媒體的理由所在多有,他們可能在躲家暴伴侶、想要討論害羞的話題,也可能是企業揭發者、政府保護證人,或是害怕因為在網路上引戰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人。Google+ 已經是美國政府註冊的正式身分單位,將來國稅局在審查時拿著你膨風的社群網站狀態質詢你的消費紀錄,或你上次派對的支出的時候還會遠嗎?

美國總統都可以不用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了

即使是從社群網路的角度來看,強迫人們使用身分證上的名字也是百害無一利。一個出生時被取名為 Leslie Lynch King Jr 可以用 Gerald Ford 這個名字當上美國總統,連威廉‧傑佛遜‧布萊斯三世(William Jefferson Blythe III)都能以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之名入主白宮;如果「大家都知道」的名字對美國總統候選人就夠了,為什麼社群網路上不能依例辦理?

社群網路的名稱成為正式ID

很顯然現在在社群網路中使用真名還是普遍潮流,但幸運的是 Facebook 在被猛烈砲火攻擊後,還是從善如流地讓魯西迪使用廣為人知的名字賽爾曼。然而,Facebook 和 Google+ 最好還是順從普世規範,讓用戶在個人檔案中使用他們較知名的名字。因為他們會發現:

Eric Bishop, Walter Willison, Annie Mae Bullock, Joyce Frankenberg, Allen Konigsberg, Carlos Ray, Thomas Mapother, Caryn Johnson and Carlos Irwin Estevez

這些名字比起Jamie Foxx (傑米福克斯)、Bruce Willis(布魯斯威利)、Tina Turner(蒂娜透納)、Jane Seymour(珍‧西蒙)、Woody Allen(伍迪艾倫)、Chuck Norris(查克諾里斯)、Tom Cruise(湯姆克魯斯)、Whoopie Goldberg(琥碧戈柏)和Charlie Sheen(查理辛),不會比較好認或有知名度。

本文圖片由親切的 Mariusz Kubik 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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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l Lic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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