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歐盟
Benchmark 通過《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認證
Benchmark 通過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認證 2017 年年初,美國與瑞士政府同意簽署《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 這項架構對於個資處理事關重大,尤其是網路力量無遠弗屆,就算您沒有瑞士客戶,生意照樣通往世界各地。 所謂小心駛得萬年船,選擇認證通過的行銷工具因此更顯重要,Benchmark 郵件行銷通過《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認證。 何謂《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 美、瑞政府同意認證通過的企業,便可處理事涉兩國的用戶個資。架構以歐盟的個資法規為依歸,希望與其達成一致。 《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保障加倍 《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取代早先的《安全港原則》,提供完善保障,作法如下: ● 取得認證之企業更應善盡職責,保護客戶個資,另應提供特定資訊以供當事人參考。 ● 美國商務部與瑞士立法官員將會齊力合作,深耕個資法規。 ● 取得認證之企業應當提供爭議解決流程,包含當事人直接向企業申訴的管道,或將爭議交付具有約束力的仲裁。 Benchmark 在乎您的隱私 如果您已針對個資保護、隱私議題做過相關功課,最近應該聽過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定》(GDPR)。...
May 27, 2018
郵件行銷策略如何適用《一般資料保護規定》(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定 2018 年4月11日,我們舉辦了一場網路研討會,探討新版《一般資料保護規定》(GDPR)如何影響郵件行銷的策略運用。 提醒您,GDPR 將於 2018 年 5 月 25 日生效,屆時,您的郵件行銷策略務必遵守新版 GDPR 。 編註:Benchmark 於研討會中提供 GDPR 完整資訊,而本文僅為重點提示,並非正式法律意見,如需 GDPR 相關議題之建議,請逕行洽詢律師。 新版...
May 6, 2018
詳盡探討 《一般資料保護規定》(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定 歐盟 (EU)會員國原本各自為政的個資處理法規,隨著《一般資料保護規定》即將上路,及其整併強化之立法目的,會員國全數一體適用新版規則,以建構歐盟一致保護框架。 目前 28 個會員國各自訂立個資法規,法之效力拓及國際貿易。不過正因如此,行使個資保護的權利更顯綁手綁腳、窒礙難行。 《一般資料保護規定》影響效力無遠弗屆,各種企業不管規模大小、產業類別,皆有所牽連。而不同業務如何遵守本規則、合理使用客戶個資,亦有不同因應處理方式。 2016年,歐洲議會、歐洲高峰會通過第 2016/679 號法案(GDPR),將於 2018 年 5 月 25 日生效施行。新版規範保護自然人的個資,側重資料處理與自由流通。本文將協助各位了解何謂 GDPR、所應履行之職責、不可觸犯的層面。另外,我們也向您保證,Benchmark 郵件行銷工具嚴格遵循《一般資料保護規定》。 新版規則絕非取代歐盟會員國現有法令,而是同步整合各國個資法與 GDPR。會員國仍可依照國內相關規範做出判決,不過,要注意的是,責任方必須參照《一般資料保護規定》做為判決主要依據,而不是各國本身的個資法規。...
April 2, 2018